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18年“寻访荆楚好老师”活动的函》等文件精神,发现、宣传和展现荆楚好教师典型,树立新时代湖北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阳光幸福的职业形象,传递教育系统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荆楚好老师”推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学院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推选条件
1.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爱岗敬业,积极向上,教书育人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推选程序
1.各学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2.学校组织评审,推选1-2名省级“荆楚好老师”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领导,积极宣传,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推荐1名候选人,将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以纸质版形式(电子版一份)于5月18日前统一送至行政楼415室。
联系人:张天阳联系电话:87943920
2.各学院在院系网站、自媒体平台、宣传栏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负责校内外的报道工作。
3.各单位积极参与“荆楚好老师”推选活动,集中挖掘、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不断创新和丰富师德活动形式,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2018年 “寻访荆楚好老师”活动的函》 .docx
人事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