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信访渠道设置及承办人员信息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1-06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信访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师生合理关切,根据上级关于设立信访受理渠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信访受理渠道及承办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信访接待场所

设置地点: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书记办公室(209)。

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办人员:学院党委书记毕松涛。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接待来访师生,做好诉求登记、初步解释与转办引导工作,确保接待过程规范、记录完整。

二、信访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7-52104776。

接听安排:安排专人接听,接听时段与接待时间一致。非工作时间来电,建议通过电子邮箱反映,以便留存记录并及时处理。

承办人员: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凌云。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记录来电诉求,对能即时答复的予以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登记后报学院分管领导批转相关责任人限期办理。

三、信访信箱(实体)

设置位置:学院办公区域北面大厅西面墙。

开启周期:每周至少开启1次,由专人负责开箱、登记、分类。

承办人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苏锐老师。

工作职责:负责定期开箱收集信件,对来信逐一编号登记,并于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理结果留存备查。

四、电子邮箱

专用邮箱:caxy-xf@hue.edu.cn。

查收频率:工作日每日查收不少于1次。

承办人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苏锐老师。

工作职责:负责查收、登记来信,及时转办并跟踪回复;对涉及紧急事项或安全隐患的邮件,须即收即报学院分管领导。

五、补充说明

(一)受理范围:师生员工对学院教学管理、学生服务、后勤保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合理诉求、意见建议及投诉事项。

(二)办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首接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杂事项10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期的,向信访人说明进展。

(三)保密要求:严格保护信访人个人信息及隐私,未经信访人同意,不得公开其身份信息。

(四)有条件的补充渠道: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探索设立“学院领导接待日”或依托学校信息化平台拓展线上反馈渠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