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特殊用品等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学院办公用品汇总申办、保管发放、登记的管理部门,承担相应职责。申领和使用部门行使提出需求申请和领用后使用、保管,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类别划分和采购
第四条 办公用品、设备的划分
(一)办公用品是指一般日常办公所需要的易耗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裁纸刀、剪刀、回形针、便签、打印纸、订书机、记录本、文件夹、文件袋、墨盒等。
(二)办公设备是指耐用消耗品,包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办公沙发等。
第五条 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各部门需求情况及消耗情况,汇总造表集中申购,确定申购数量、询价、报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采购。
(二)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按学校要求格式提出申请,综合办汇总造表,经院领导签字后按学校规定流程上报审批。
(三)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第三章 管理和领用
第六条 管理
(一)办公用品、设备及特殊用品由综合办负责统一保管。
(二)所有采购的物品必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汇总表》。
(三)采购的办公设备应及时编号,登录资产台账。合同、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纳入档案管理。
(四)各部门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第七条 领用
(一)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领用申请单》,由综合管理部核准后,按需要种类、需要数量进行分发。
(二)办公设备领用由具体使用人来领取,部门共用的,注明“部门共用”字样。
(三)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入个人领用台账。
第四章 办公设备调拨
第八条 各部门需要调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须按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拨、转移资产。
(一)部门之间和本部门跨办公室、办公区、办公楼调拨资产,申请部门需在综合办公室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二)申请部门按要求填写《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经院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调拨,并协调办理调拨转移。
(三)本部门办公室、办公区域内固定资产位置移动由部门内部调整,不需要在综合办公室备案。
(四)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依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及时进行资产台账更新。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 其它规定:
(一)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二) 办公设备的耗材、专项用品领用参照申购程序办理。
(三)办公设备报修填写《报修单》。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
报修单
报修日期: 年 月 日
报修事项 | |||||
报修内容 | |||||
报修人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院领导签字 | |||
维修日期: | 年 月 日 | 维修结果 |
附件2:
采购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 | 物品名称 | 品牌/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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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元) |
询价人: 审核人: 领导批示:
附件3:
领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 | 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申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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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领导审批:
附件4: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
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调出部门/位置 |
调入部门/位置 | 调入原因 | |||||
使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综合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
注:资产调拨须按此单办理调拨手续,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员依据此调拨单及时准确更新资产管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