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18-06-19浏览:14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特殊用品等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学院办公用品汇总申办、保管发放、登记的管理部门,承担相应职责。申领和使用部门行使提出需求申请和领用后使用、保管,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类别划分和采购

第四条 办公用品、设备的划分

(一)办公用品是指一般日常办公所需要的易耗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裁纸刀、剪刀、回形针、便签、打印纸、订书机、记录本、文件夹、文件袋、墨盒等。

(二)办公设备是指耐用消耗品,包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办公沙发等。

第五条 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各部门需求情况及消耗情况,汇总造表集中申购,确定申购数量、询价、报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采购。

(二)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按学校要求格式提出申请,综合办汇总造表,经院领导签字后按学校规定流程上报审批。

(三)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第三章 管理和领用

第六条 管理

(一)办公用品、设备及特殊用品由综合办负责统一保管。

(二)所有采购的物品必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汇总表》。

(三)采购的办公设备应及时编号,登录资产台账。合同、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纳入档案管理。

(四)各部门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第七条 领用

(一)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领用申请单》,由综合管理部核准后,按需要种类、需要数量进行分发。

(二)办公设备领用由具体使用人来领取,部门共用的,注明“部门共用”字样。

()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入个人领用台账。


第四章 办公设备调拨

第八条 各部门需要调拨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须按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拨、转移资产。

(一)部门之间和本部门跨办公室、办公区、办公楼调拨资产,申请部门需在综合办公室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二)申请部门按要求填写《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经院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调拨,并协调办理调拨转移。

(三)本部门办公室、办公区域内固定资产位置移动由部门内部调整,不需要在综合办公室备案。

(四)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依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及时进行资产台账更新。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 其它规定:

(一)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 办公设备的耗材、专项用品领用参照申购程序办理。

(三)办公设备报修填写《报修单》。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

报修单

报修日期:     年   月   日

报修事项


报修内容


报修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院领导签字


维修日期:

年   月   日

维修结果






附件2

采购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品牌/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大写:(¥元)

询价人:          审核人:           领导批示:





附件3

领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申领原因

  

  

  

  

  

  

  

  

  

  

部门负责人签字:          领导审批:





附件4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内部调拨单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调出部门/位置






















调入部门/位置


调入原因


使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综合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注:资产调拨须按此单办理调拨手续,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员依据此调拨单及时准确更新资产管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