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学工[2017]14号)文件精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时规范、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院特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新华
副组长:殷仲海
成员:顾期斌、杨玲、高慧、辛雯、王能、王骏、何晖、潘晓菁、谢莎莎、胡显燕、蒋芳、程志远、程娟、王玉岚、马智超
以保证我院资助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开展,以严谨求实的态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