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已成为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贷后管理、特别是毕业生贷后管理作为贷款工作重点环节之一,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能否良性发展和有序运行。为了将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流程。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75号)
二、组织纸质确认
5月30日前,学校在向贷款学生开展还款流程、支付宝操作等程序宣传后,学院收集学生在系统中导出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的确认表,汇总有关信息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并上交学校资助服务中心。
三、发放还款提醒卡(还款指南)
将还款提醒卡统一发放到贷款学生手中,人手一卡,并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四、开展网上“毕业确认”
6月16前,组织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即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注意:参加研究生考试、专升本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7 月30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展期手续(附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