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做好
2016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6〕1号)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同时组织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建设的目标、内容、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按照教高函〔2012〕5号文件执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项目)。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共计30项,各院应在此分配名额基础上进行自审,选出优秀项目报送校级评选,各院报送项目数量不得少于5项。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应正式行文报送以下材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
3.申报时还需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方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管理办法。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才会推荐至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都需要交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行政楼233办公室。
二、申报方式
请各院于5月6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指定QQ:55038276或电子邮箱:55038276@qq.com。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33室,联系电话:027-87943991。
附件:
1.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方案
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年度自查报告写作提纲
注:相关表格下载可至我院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方案
一、已有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
二、项目实施具体方案
1.指导思想
2.目标定位
3.运行模式
(1)项目申报
(2)项目类型及数量
(3)项目评审
(4)项目实施
(5)中期检查
(6)结题验收
(7)项目变更
5.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
(2)条件保障
(3)激励机制
6.成果管理
附件2: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院年度自查报告写作提纲
1.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概况,包括对目标定位、实施原则的把握。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院管理机制,项目来源征集制度、指导教师配备制度、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文案归档管理制度和项目后续管理制度。
3.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实施管理举措,包括项目的征集与项目来源,对指导教师配备、教师的工作职责、考核措施;项目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中期审核与对学生的问卷调查;项目相关的交流平台建设与利用情况,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网站以及形式多样的线上与线下交流平台与活动;以及实施成效与辐射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与满意度水平;学生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科学作风等方面的受益情况;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氛围形成与发展情况(根据项目申报规模、参与项目的学生比例等);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专利、产品和公司实体等。
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实践教学体系,并将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或课程的情况。
5.结合学院优势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课程拓展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