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发挥全系教职工在评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杜绝工作中的失职违纪行为,切实提高评建工作实效,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就进一步严肃评建工作纪律做出以下决定:
1、全系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评建工作,把评建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以集体利益为重,立足岗位,服从指挥,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全系教职工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和系里布置的各项评建任务,确保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学校、为建材系增光添彩。
2、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和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自10月4日至11月30日期间所有周六、周日将安排全系教职工加班。
3、评建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全系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或系里下达的工作任务;
(2)不按时完成相关材料或材料失真不实,粗制滥造;
(3)执行评建任务不力,整改不及时,工作质量低劣,严重影响学校或我系的评建工作进程;
(4)不履行岗位职责,擅离职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失职,或因教学、管理质量差、效率低,给评建带来负面影响;
(5)评建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评建工作不到位,影响评建工作;
(6)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评建工作,对学校和我系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4、学校和系里召开的评建工作会议,相关人员不得擅自缺席、离席或由他人代替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在会前办理请假手续。
5、评建工作质量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岗位业绩津贴等挂钩。对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并由系形成情况说明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6、在评建工作中,由于我系某项工作或某个环节原因影响学校声誉、影响评估结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我系将据实形成情况说明并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7、对在评建工作中完成任务好、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8、严格实行评建工作问责制。对评建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学校和我系评建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按照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〇一二年十月四日